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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百尺幽巷
就像当年不信妖邪之说一样,唐剪也不相信世间有鬼。
但诛仙镇确乎有了闹鬼的流言,这天他在镇子里一走,很快便听到了许多,。
唐剪在镇里走,并不是为了听这些流言,在他看来,它们并不对他查访三叔被杀之事有有效的参考作用,他之所以在镇里走,是为了找到丁癞子。
一夜狂雨,并没有让诛仙镇的空气清新起来,那出髓入骨的沉闷腐朽之气,依然在曲街窄巷里的青石缝隙中氤氲而起,让人说不出的难受。
诛仙镇不大,但也不小,如果命运让你找不到一个人的话,它的大小已经足以完成命运的安排。
唐剪找了好久,依然没有找到丁癞子。他记得自己小时候,丁癞子常常躺下来休息的地方是镇东石牌坊下,他去那里等了很久,却没有等到他。
这种寻不到,让唐剪莫名地有种被躲避的感觉。
其间,唐剪还顺带打听了郑老三,听到的说法是,郑老三疯了,但没人知道他是怎么疯的,诛仙镇人只知道,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吃过郑老三的猪肉了。
听到吃猪肉,唐剪不由想到了昨晚那个疯魔般的孩童,想到了他吞吃三叔碎肉的情形,胃中顿觉一阵翻腾。
继而,他又由此想到了丁癞子发现三叔尸块的土地庙,他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去看看,于是便走去了土地庙。
土地庙立在荒郊,就像一个萧瑟风中衣衫褴褛的乞丐,没有半点神气,围着它的,是枯枝衰草,宿着它的,是瘦鸟寒鸦。
想来,落在诛仙镇这样一个被尘世抛弃的地方,这庙里的土地公大概也是个神界弃儿,些微神力也许自保亦难,遑论庇佑一方哀民。否则,血腥凶杀之事,又怎么会发生在他的庙堂之中呢?
唐剪进了庙中,扑鼻的是尘土气,入目的是狼藉景,他在那狼藉中寻找,找到了一片血腥。
那是早已干涸的血,喷溅在土地庙的一角,已成铁锈之色,却似乎仍发出强烈的血腥气味。
唐剪看着那片锈色,眼前似乎浮现出三叔缩在地上,被人一刀刀斩成碎块的画面,脸色越来越阴,眉头越来越紧,渐渐已忘了呼吸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唐剪才“呼”地喷出一口气,收回心神和目光,将思考还给了自己的大脑。
从那铁锈色的血迹呈现的情况来看,唐剪猜测,三叔应该就是在这里被杀死的。因为那血是喷溅而出的,从喷溅的力度来看,三叔当时应该即使不是活体,也是死之不久。
而唐剪之所以更倾向于认为当时三叔还是活着的,是因为当时三叔如果已经死了,他的脸上就不应该会僵着那般痛苦恐惧、死不瞑目的表情。
但唐剪却看不到地上有挣扎的痕迹,似乎三叔被分尸斩杀之时,丝毫没有反抗。
一个人那般残酷地被斩杀,如何会丝毫不加挣扎反抗?纵使他的身体被牢牢绑住,疼痛的本能也该使他激烈挣扎才对,毕竟,那疼痛已经给了他那般狰狞扭曲的表情。
唐剪百思不得其解,他想不到任何理由,想不到任何力量,能让一个人在剧痛恐惧中毫不挣扎,而且,他也丝毫没有发现杀人者在血液飞溅区域留有任何痕迹,如此离奇,除非……
路三娘咋咋呼呼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——杀人的是鬼啊,杀人的是鬼啊——难道,事情真是鬼祟所为?
“不会,绝不会是什么鬼祟,世间之事,必是人为!”
唐剪在心中警醒着自己,矮身凝目,越发仔细地观察,依旧一无所获之后,他开始在土地庙里里外外来回搜寻,终于,在一处荒草之下,他发现了半个沾血的脚印。
那必然该是凶手的脚印,该是凶手抛散三叔尸块时候所留,但诡异的是,脚印只有半个,没有来路,没有去处,就像是从天而降一般,而且显然是蜻蜓点水,触地即起,再不见多一点的痕迹。
一个人的轻身功夫即使练得再好,也绝不可能做到悬空漂浮,半晌方才点地一下,能做到这样的,简直不是人。
——没有痕迹时,凶手有若鬼魅;可当找到了半点痕迹,却非但没有把凶手拉回人间,反倒似乎更加证实了他的邪异。
唐剪心头沉重,他知道,自己遇到了极大的挑战。
有风轻起,荒草招摇,唐剪缓缓直起身子,长长吐出了一口气。
突然,似有什么在眼角一闪,悠忽而逝,唐剪疾侧目去寻,看到一个白垩色的人影幻影般消失在自己目光之中。
百尺巷里有五户人家,最里面一户,住着专做皮货的阮山郎一家三口。
素日,阮山郎踏实劳作,勤恳顾家,只偶尔出去赌上两把,喝上两杯,都适可而止,颇有分寸,从不彻夜不归,让家人惦念等待。可昨日午后雨前,他外出寻赌,却直至今日此时,又已日过天中,仍不见回转的踪影。于是,便有担忧焦虑之气,隐隐从他的家中浮散出来。
阮山郎的妻子冯氏是个柔弱的妇人,平日几乎连门都不出,只在家照看一个七岁的孩子,但这时,在家苦等了一夜又半日的她,终于有些坐不住了。
——这些日子里,镇里遍传有恶鬼杀人之事,人们都说那恶鬼杀人无因无由,全凭一心,想杀谁便杀谁,她不能不担心,自己一夜未归的丈夫是不是遇到了它。
宋四娘是剥了皮,顾先生被分了尸,恶鬼杀人之狠,想一想,冯氏便觉得透体生寒,抑制不住地直打哆嗦。
该不该去找一找自己的丈夫呢?冯氏举棋不定,不去找,担心,去找,恐惧。
午饭做得了,七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,嚷嚷着饿得紧,抢着上桌自己吃了起来。冯氏却没有半点胃口,直待孩子吃完了,终于下定决心,哄着孩子上床午睡了,藏了一把剪刀在袖子里,硬着头皮走出了家门。
素常阮山郎赌博的地方是同盛赌坊,离得并不远。出了门,冯氏疾疾而行,只恨不得一步便到。但当她走到百尺巷口时,她却陡然停住了脚步。
使她停住脚步的,是右手边的一扇门。
那扇门里,是车夫王度家的小院儿,此时,那门开了半扇,使得院子里的情形可以闯入人眼角余光,因此,冯氏无意瞄到了院子里倒吊着的一个人。
本能地,停下脚步的冯氏就向王度家院子里转过头去,然后,她的身体不由自主也跟着头转了过去,再然后,一声尖叫在她喉咙里蓄了蓄势,突然发力,刺耳地冲了出来。
——王度家的房檐上坐着一个人,那是个撑着草青色油纸伞,穿着白垩色百褶裙的女人。女人的头脸遮在伞下,无从窥探,冯氏能看见的,主要是她的一只手。那是一只苍白细瘦的手,看似柔弱无力,却拎着一根细绳,细绳尾端赫然坠着一个悬空倒吊着的人。
让冯氏尖叫的,便是那个倒吊人。冯氏看不出他是谁,只能看到他开膛破肚的身体,看到他内脏流泻,鲜血淋漓。
“鬼啊,鬼!”
冯氏歇斯底里地喊出这几个字,“咣当”一声掉落了袖中剪刀,软软倒地,昏死过去。
在冯氏晕死过去的同时,距离百尺巷不远的地方,正走着一个人,正是半钱堂的掌柜张明望。
冯氏的尖叫实在刺耳,骤然响起,吓了张明望一跳,吓得他裤子都差点掉了。
张明望本来是要去粉罗巷的,但这声尖叫吓凉了他的下半身.他激灵灵打了个寒颤,一下子想起了宋四娘那张被剥了皮的脸,顿时没了再去粉罗巷的动力。
“这些天不安静,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吧。”缩缩脖子摇摇头,张明望一边告诫着自己,一边转回了身。
然后,他看到了一个人。
那是个瘦瘦高高的黑衣人,不知何时而来,不知从何而来,就直挺挺地站在那儿,像一截烧焦的木桩。
黑衣人不可怕,他直挺挺地站着也不可怕,甚至他无声而至都不可怕,可怕的是,黑衣人直挺挺地站着的地方,距离张明望竟仅仅不过一尺距离,他一转身,几乎没有直接撞到那个人身上。
张明望吓得惊叫一声,一下伸长了缩着的脖子。
但是,他的惊叫却被扼在了喉咙里,因为,那黑衣人已经伸手扣住了他的脖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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